金湖县建设路南侧、高宝路西侧地块(金湖中专
时间:2025-02-21 11:22
金湖县建设路南侧、高宝路西侧地块(金湖中专异地扩建项目)(以下简称“项目地块”)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建设路南侧、高宝路西侧,占地面积为155488m2,合约233.23亩,四至范围:北至建设路,南至大兴路,西至金湖县育才小学、国网金湖供电公司营销楼,东至高宝路。根据规划要求,本次调查地块目前规划为教育用地(0804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第五十九条规定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因此,金湖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淮安翔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对金湖县建设路南侧、高宝路西侧地块(金湖中专异地扩建项目)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。
1、第一阶段调查
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年6月至8月开展。根据人员访谈、现场踏勘、历史影像和其他资料信息可知,地块历史如下:
1987年~1995年,地块内为金湖县黎城镇毛巾厂、大兴村、农用地;
1995年~1997年,地块内为:大兴村、农用地;
1997年~2008年,地块内为金陵网业、大兴村、农用地;
2008年~2022年,地块内为大兴村、金湖龙洲机械加工厂、金湖仟一纸品经营部、金湖县九州鞋业有限公司、金湖县瑞祥制衣有限公司、伊利牛奶仓库、农用地;
2023年,地块东部大兴村村庄部分拆除平整,其余无明显变化。
现地块内东南角原池塘处现已平整浇筑地基,填土来源为地块内平整土,面积约4000m2,地块东北侧存在极个别民房未拆除,其余均已拆除平整。
地块内及地块周边企业以食品加工、造纸、机加工、行业为主,初步确定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为:pH值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苯并[a]芘、砷、铅、汞、锌、石油烃(C10-C40)、可吸附有机卤素、硫化物、氯化物、二噁英。
2、第二阶段调查
第一次调查于2023年7月8日进行,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8个土壤采样点,10个地下水监测点,1个地表水监测点,1个底泥监测点,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复核对照点。第一次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116个(12个现场平行样);地下水样品12个(2个现场平行样);底泥样品2个(1个现场平行样);地表水样品2个(1个现场平行样)。
第二次调查于2024年11月21日进行,在地块内原厂房区域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,3个地下水监测点。第二次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27个(3个现场平行样);地下水样品4个(1个现场平行样)。
3、主要结论
土壤、底泥样品检测结果:土壤及底泥样品各项检测因子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“第一类用地”筛选值要求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(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/T 67-2020)住宅用地筛选值要求。
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:地下水样品各检测因子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标准限值和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(沪环土[2020]62号)附件5中的“第一类用地”筛选值。
因此,金湖县建设路南侧、高宝路西侧地块(金湖中专异地扩建项目)满足规划用途教育用地(0804)建设使用要求,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。